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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栏目: 离婚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3.12W

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具体机关。离婚登记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l、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要求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您需要携带离婚起诉书、身份证、结婚证(如果没有结婚证,可以去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如果是去对方经常居住地起诉需携带对方经常居住地证明(被告居委会或者物业开具,现在很多居委会或物业不愿开具此证明,还有一种方法,如果被告办理过居住证,还可以委托律师去公安局调取该居住信息),如果是对方户籍地携带对方户籍证明,最好一式三份,一份给法院,一份会寄给被告,最后一份您留下自己备用。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