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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界定

栏目: 家事纠纷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2.82W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