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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户籍政策

栏目: 家事纠纷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2.32W

申请条件:
1、夫妻投靠
夫妻婚龄满3年,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人户一致的,由当事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2、老年投靠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外地身边无子女,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2)原籍为杭州市区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有子女在杭,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引进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及以下),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居住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及以下)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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