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生活 法律职场 纠纷问题 法律经济 律师解答 合同范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集体户口页丢了该怎么办

栏目: 家事纠纷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1.92W
集体户口页丢了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申请集体户口管理单位出具证明。律师解析:集体户口页丢了的办法:
当事人可以申请集体户口管理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再携带证明材料以及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去往当地户籍管理部门申请补办。
因为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