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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孩子给了男方女方不打招呼把孩子带走了怎么办?

栏目: 子女抚养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3.25W
离婚了孩子给了男方女方不打招呼把孩子带走了怎么办?
律师解析: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带回来。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的,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