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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残疾子女如何离婚啊

栏目: 子女抚养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1.9W
家有残疾子女如何离婚啊
律师解析: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
起诉离婚应当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等材料。
第一次起诉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离的可能性较大。
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自行协商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进行调解,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