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生活 法律职场 纠纷问题 法律经济 律师解答 合同范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法院不执行怎么处理? | 抚养费纠纷

栏目: 子女抚养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2.02W
抚养费纠纷,法院不执行怎么处理?
律师解析:对于抚养费纠纷,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诉讼离婚后,对方履行生效判决、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办法:
一、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二、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
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