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成年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相关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