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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两年后争夺抚养权是否可以

栏目: 子女抚养 / 发布于: / 人气:2.25W

离婚两年后争夺抚养权是否可以

孩子的抚养是一个长期的漫长的过程,所以在生活当中,其实很多夫妻离婚以后,虽然说当时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但是在以后的生活当中,可能当事人也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想要重新争取回孩子的抚养权。下面小编要为大家介绍的情况就是离婚两年后争夺抚养权是否可以?

一、离婚两年后争夺抚养权是否可以?

频繁变更抚养权对子女成长不利,因此必须有法定事由的,请求变更抚养权才会得到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三)其他

1、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

3、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其实离婚两年后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在这里是属于孩子抚养权的变更。在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下,法院是不会支持无缘无故的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除非有一些特殊情况,法院才会支持孩子的抚养权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