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生活 法律职场 纠纷问题 法律经济 律师解答 合同范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孩子抚养权共同抚养是什么意思?

栏目: 子女抚养 / 发布于: / 人气:1.3W

一、孩子抚养权共同抚养是什么意思?

孩子抚养权共同抚养是什么意思?

离婚后子女共同抚养,就是已经离异的两人,离婚并不使一方失去抚养权,对于两人的共同子女,共同承担抚养义务。双方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轮流抚养。共同抚养权:离婚并不使一方失去抚养权,只是失去共同生活的权利,但是也可以约定共同生活的方式.法律规定可以对未成年子女每月给予收入的20至30%.可以选择通过协议来确定双方在共同抚养孩子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比如说通过协议约定什么时候孩子跟父亲生活,什么时候跟母亲生活,约定小孩的抚养费等。这样的话,双方都能较好的尽到抚养义务,对小孩的成长也将起到较为关键的作用。

二、离婚孩子共同抚养怎么抚养?

就是轮流抚养;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可予准许。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对孩子都存有很深的感情,都不想失去孩子的抚养权,想跟孩子一起生活,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夫妻双方轮流抚养孩子,两人同时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共同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Tags:抚养权 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