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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可认定为放弃继承权?

栏目: 遗产继承 / 发布于: / 人气:7.01K
如何做可认定为放弃继承权?
律师解析:首先,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其次,有效的放弃继承应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第二,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
再次,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