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遗嘱公证服务的地点在户口本所在地的直辖市的公证处办理。办理遗嘱需要材料: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