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口头遗嘱须具备有一定的条件:(1)遗嘱人有生命垂危或其他危急的情况。(2)因该危急情形,遗嘱人无法以书面遗嘱等形式订立遗嘱。(3)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