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见证人的限制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