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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 怎么办理遗嘱公证

栏目: 遗产继承 / 发布于: / 人气:2.17W

怎么办理遗嘱公证 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所以现在办理遗嘱公证的越来越多。那么办理遗嘱公证应具备什么条件?为了更好地办理遗嘱公证,我们需要了解办理遗嘱公证的程序,那具体来说,怎么办理遗嘱公证?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希望帮助大家更好地认识遗嘱公证。

一、办理遗嘱公证应具备什么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二、怎么办理遗嘱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如何办理公证遗嘱在我国2000年7月1日实施的《遗嘱公证细则》中作了详细规定。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申请

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以及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此外遗嘱人还需提交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审查

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公证处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是否完备,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制作日期是否齐全;办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出具公证书

通过审查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

公证处对遗嘱公证卷应当列为密卷保存。遗嘱人死亡后,转为普通卷保存。公证遗嘱生效前,遗属卷宗不得对外借阅,公证人员亦不得对外透露遗嘱内容。

通过关于“办理遗嘱公证应具备什么条件”的介绍,我们认识了办理遗嘱公证的实质与形式要件;通过关于“怎么办理遗嘱公证”的介绍,我们了解了办理遗嘱公证的程序。办理遗嘱公证是为了确定此份遗嘱的最高效力,是保障遗产得以按照立遗嘱人的意思安排的最佳方式,所以鼓励大家尽量办理遗嘱公证。需要认识到的是,遗嘱公证只是整个遗嘱继承的一个环节,还会涉及遗嘱的执行等,所以最好请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介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更好地办理整个遗嘱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