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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立遗嘱人是否有遗嘱能力

栏目: 遗产继承 / 发布于: / 人气:1.07W

我国《继承法》中未明确规定立遗嘱人的的遗嘱能力,但该法第22条第1款规定: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这就说明这两类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立遗嘱能力。因此我国公民在遗嘱能力上可分为有遗嘱能力人和无遗嘱能力人两种情况。

如何确定立遗嘱人是否有遗嘱能力

有遗嘱能力人:

有遗嘱能力人是指具有设立遗嘱资格的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人为成年人,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在一般情况下,成年人和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为有遗嘱能力人,可以设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