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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能不能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

栏目: 遗产继承 / 发布于: / 人气:6.54K
公证处能不能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
律师解答:可以。律师解析:公证处可以对离婚协议公证。
1、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公证处可以进行办理。
2、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也属于公证处办理的范畴。
3、因此离婚协议属于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事项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