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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怎样界定

栏目: 同居 / 发布于: / 人气:2.85W
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怎样界定
律师解析:法律上没有非法同居的说法,没有结婚就同居不是违法行为
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目前我国只承认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构成事实婚姻。
其他的没有结婚就共同生活都算是未婚同居,或者生活中所说的非法同居。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
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
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