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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子女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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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子女计划生育

抚养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承担的责任。但生活中不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通过收养的方式才能为人父母的现象,还存在着有些子女不愿赡养自己年迈双亲的事实。前者应该按照法定程序收养子女,而后者则应按照赡养法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若是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有严重的情节或者造成了严重后果的,那么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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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子女计划生育

一、办理共同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所需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属女性或夫妻共同收养的,应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全家户口簿及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患不孕症者要求收养子女的,另需提供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鉴定患不孕症的证明。

二、办理共同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的程序

1.申请人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领取《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表》一式两份,如实填写后将《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表》及规定材料交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社区工作站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加具意见;

2.申请人持社区工作站核实过的《证明表》及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套交现居住地街道计生机构,街道在材料齐全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加具意见;

3.街道计生机构将核实后的《证明表》及材料送交现居住地区人口计生局,区人口计生局应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加具意见,并将《证明表》及材料反馈街道计生机构;

4.对经区人口计生局核准合格的申请人,街道计生机构将《证明表》一份及材料原件退回申请人,不符合生育条件的申请人应与街道计生机构签订计划生育保证书。

三、办理共同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的条件

拟收养子女的女性或夫妻。

四、办理共同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的时限、时间以及地点

办理时限: 社区工作站3个工作日,街道计生机构5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办理地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

上面是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表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问题的答案,希望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