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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该实施离婚冷静期的理由是什么?

栏目: 离婚 / 发布于: / 人气:1.3W

部分群体认为不应该实施离婚冷静期的理由主要是:离婚是合法的,不应该被阻挠和干涉;设置离婚冷静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离婚率上升的问题,根本措施是加强对国民关于婚姻家庭的教育。

不应该实施离婚冷静期的理由是什么?

一般的情况下,两个人都是成年人,他们去办理离婚之前,他们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这一点,其实毋庸置疑。作为立法者,作为法律专家,恐怕更应该研究的是,实施某个行为的主体,他们是否具备实施这个行为的资格,以及他们所实施的这个行为是否合法,主体适格,适格的主体所实施的行为合法,那么,这个适格的主体所实施的行为就是合法的,而合法的行为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不应该横加阻挠和干涉。不错,在国外,也有类似的相关制度的设置。但国外设置相关的制度,不代表我们也要设置,设置不设置相关的制度,还是要看是否有必要设置相关的制度,设置相关相关的制度能不能达到立法的目的和初衷。而所谓的“结婚冷静期”制度,显然不能根本上解决离婚率上升的问题。

阻遏离婚率不断上升的根本方面,还在于加强对国民的关于爱情、婚姻、家庭的教育,让国民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让国民懂得珍惜婚姻,让国民明白家庭的重要性。那样的话,国民就不会轻易去离婚。但遗憾的是,这一块,现在等于是空白。国民关于爱情、婚姻、家庭这一块,基本上靠“自学成才”,而有些国民,他们就恐怕没能“成才”。仅仅设置所谓的“冷静期”,显然不能根本上解决问题,而对于那些已经破裂的婚姻,甚至可能造成更大的伤害。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适用的范围是夫妻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的情形。如果一方当事人确实无法忍受婚姻给自身带来的煎熬的,可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形式,提交相关证据,可以做到一次性判离。通过民事诉讼来离婚的方式是不用经过离婚冷静期这一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