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86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