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离婚时有证据证明婚姻期间对方出轨且达到法律规定标准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具体金额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以及造成的影响等确定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