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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栏目: 离婚 / 发布于: / 人气:1.8W

起诉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出庭支持诉讼,同时也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才行,而此时也不要忘了起诉离婚也有程序要求的。那通常起诉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本站小编一起在下文中看看。

一、起诉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二、离婚诉讼应在哪里起诉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夫妻无法协议离婚的,才会选择进行起诉离婚,现实中很少有夫妻会直接起诉离婚。当然不管是哪种方式下离婚,程序都是需要重点了解的内容,不然的话最后的结果就有可能对自己不利。至于起诉离婚诉讼的内容,本站小编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要是有需要的话,可以委托我们本站的专业律师来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