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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不适用情形有哪些

栏目: 离婚 / 发布于: / 人气:3.19W

一、离婚冷静期不适用情形有哪些

离婚冷静期不适用情形有哪些

离婚冷静期不适用于诉讼离婚。如果因感情确实破裂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民法典》生效之前双方到民政局去签字就可以马上离婚,在此时间之后双方到民政局去申请离婚,给予男女双方30天时间是否考虑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双方撤回了离婚申请说明冲动离婚的男女双方冷静下来了,如果双方在30天之内没有撤回申请的,在30天满之后的30天之内,双方必须亲自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没有申请的也会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方式有哪些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方式是起诉离婚

(一)协议离婚

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3、其他不予协议离婚的情况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二)诉讼离婚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考虑判决离婚的重要因素,有下列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并且经过法院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1、对方与他人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2、对方有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3、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而且屡教不改的;

4、夫妻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等情形。

夫妻双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的,那么是不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的。离婚冷静期已经是协议离婚的前置程序,如果不想经过离婚冷静期的话,双方可以提出诉讼离婚,但诉讼离婚需要满足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特定条件,并且时间也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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