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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精神病父母能带签离婚手续不

栏目: 离婚 / 发布于: / 人气:2.37W

精神病患者,父母可以代替办离婚手续。
诉讼中,精神病患者离婚,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配偶作为该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在离婚案件中,由该配偶作为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理精神病人与自己离婚,明显违背法律规定,这就势必涉及到监护人的变更确认问题。
因此,离婚时,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变更为父母,代其履行离婚手续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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