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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精神病隐瞒病情离婚判多少钱

栏目: 离婚 / 发布于: / 人气:1.54W

女方隐瞒精神病结婚并不需要赔偿男方。隐瞒精神病只能看作是婚前不诚信的行为。而且离婚诉讼中一方为精神病人的,另一方应支付一定的经济帮助款项或者是提供一定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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