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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申请离婚登记后反悔了怎么办

栏目: 离婚 / 发布于: / 人气:1.86W

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目前我国的离婚数量大幅度增加,这一改变对婚姻家庭的稳定,对社会和国家的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夫妻申请离婚登记后反悔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