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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的标准

栏目: 离婚 / 发布于: / 人气:2.74W

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采取夫妻分别财产制,则不存在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采取夫妻共同财产制,分割财产时,先协议,如果协议不成,实践中一般是均分,也就是一人一半,在此基础上,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分割,如果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或者伪造行为,则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