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生活 法律职场 纠纷问题 法律经济 律师解答 合同范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吧 > 婚姻家庭 > 离婚

孕期起诉离婚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栏目: 离婚 / 发布于: / 人气:3W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案件移送民事庭审理;
4、民事庭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一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通知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孕期起诉离婚程序是如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