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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离婚再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栏目: 离婚 / 发布于: / 人气:2.69W
民法典中离婚再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解析:离婚后再婚登记需要的手续一般是: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离婚调解书、判决书以及法院开具的生效证明。
当事人要到再婚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提交再婚登记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