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生活 法律职场 纠纷问题 法律经济 律师解答 合同范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没领结婚证对女方利弊有哪些

栏目: 结婚证 / 发布于: / 人气:1.05W

没领结婚证对女方利弊有哪些

一、没领结婚证对女方利弊有哪些

没有领结婚证,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不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保护,于哪一方都没有好处。

①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制。双方收入均为个人所有,没有结婚,二人仅处于同居关系,对其中一方所负债务,另一方没有义务承担。婚姻关系中,一方负债,若经另一方追认为夫妻共同债务,或是借款用于日常生活,另一方对此债务应付连带清偿责任。

②在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中,配偶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在同居关系中,无论同居双方关系如何,另一方都不可能成为一方的法定继承人,除非其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自己死后将财产赠与另一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有哪些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如果男女是没有领取结婚证,然后就共同生活在一起,并且对外还以夫妻名义互称,这样的情况下也不能认为男女之间自动就建立了婚姻关系。毕竟在我国没有登记结婚,领取到结婚证的,这样的关系往往都是按照同居关系对待,自然也是不受法律保护。以上就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