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
婚姻自主权的情形有:
(1)包办婚姻,通常是指父母或其他人采取各种手段使权利人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与另一方
结婚。
(2)买卖婚姻,通常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无视权利人的婚姻自主权,利用权利人的婚姻为自己谋利,使权利人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与另一方结婚。
(3)其他干涉婚姻自主权的行为,泛指任何干涉权利人婚姻自由的权利。
如果侵犯婚姻自主权导致婚姻属于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和其近亲属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果侵犯婚姻自主权造成胁迫他人结婚的属于可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如果侵犯婚姻自主权不属于无效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当事人可以提出
离婚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