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需要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二代身份证。2、双方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给民政局提交的证件和《结婚登记表》都要经过民政局工作人员的审查核实。确认双方的身份以及信息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条件,即可进入到登记环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