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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的是什么

栏目: 家事纠纷 / 发布于: / 人气:2.77W

新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的是什么

《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同时废止失效。

一、《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的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

二、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三、向法院申请无效婚姻的主体

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禁止结婚的主要包括旁系血亲,也就是我们说的近亲属结婚,还有就是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这就是指一些特殊的疾病,包括传染性特别强或者是性病等,这些其实都不适合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