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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全款买房写的是一个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栏目: 家事纠纷 / 发布于: / 人气:8.54K

婚后全款买房写的是一个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结婚买房写一个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但也有例外情形。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