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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2021调整是什么?

栏目: 婚姻家庭法规 / 发布于: / 人气:3.1W

一、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最新调整是什么?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2021调整是什么?

江苏省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是

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020元;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62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二类地区16.5元;三类地区14.5元。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

1.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020元;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6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二类地区16.5元;三类地区14.5元。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2.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屋公积金;(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二、最低工资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吗

加班加点工资是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而支付的报酬,不属于最低工资。用人单位把职工的加班加点工资按最低工资支付,是对国家有关工资支付政策的错误理解,也是对劳动者劳动权利和工资权利的侵犯。

如果劳动者为企业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最低工资标准,原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解释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属于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另外,原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通过补贴伙食、住屋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亦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分别按150%、200%、300%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加班加点工资是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而支付的报酬。

综上所述,江苏省最新关于最新工资的部分调整已经开始实施了,且加班所得的工资一般是不算在最低工资的范畴内的,其加班必须给与员工想应的加班费,节假日给与百分之三百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