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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和舅舅家的女儿可以结婚吗?

栏目: 婚姻家庭案例 / 发布于: / 人气:6.23K
自己和舅舅家的女儿可以结婚吗?

一、自己和舅舅家的女儿可以结婚

是不可以的,因为表兄妹是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即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同胞、叔(伯、姑)与侄(女)、舅(姨)与外甥(女)之间,表兄弟(妹)、堂兄弟(妹)之间的关系。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上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办理结婚证件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结婚证需要手续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无配偶证明、照片。

(1)办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2)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不准许委托亲友、父母、兄妹、律师和其他人代理进行申请结婚登记。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舅舅家的女儿不可以和自己结婚,办理结婚证要提供双方的常住户口,居民身份证,无配偶的证明材料,近期的免冠照片,非直系亲属的证明材料。在自愿的前提下,去夫妻俩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机构都可以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