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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财产转移到儿女名下吗?

栏目: 婚姻家庭案例 / 发布于: / 人气:2.58W
离婚是财产转移到儿女名下吗?

夫妻离婚财产转到子女名下不违法。将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其行为并没有对财产进行隐藏,不过按照法律规定首先是要通过你们双方协商确定的,协商不成可以诉请法院判决。因此,你没有经过协商就单方擅自将财产过户到子女的名下,还是要经过男方确认后才能生效。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若是孩子已经年满十八周岁,此时就可以协商将属于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划分给孩子,此时属于赠送,故此孩子若是由于父母离婚获得了部分财产,此时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额。对于一方不同意的情形,单凭母亲或者是父亲是不能将财产给孩子的。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我国的离婚案件的处理中,无论是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选择诉讼离婚,还是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此时都是要及时的对夫妻之间的财产问题、抚养权问题等予以处理的,一般情况下,财产的分配等都是可以由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