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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可以拒绝赡养吗? | 父母未尽子女抚养义务

栏目: 婚姻家庭案例 / 发布于: / 人气:2.01W

父母未尽子女抚养义务 子女可以拒绝赡养吗?

一、父母未尽子女抚养义务 子女可以拒绝赡养吗?

父母未尽子女抚养义务 子女不可以拒绝赡养。

1、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义务,并不能因为父母未尽子女抚养义务而避免赡养责任。

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影响,具体而言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女都有义务赡养父母。而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前者并非后者的前置前提条件,父母即使没有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子女也应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2、另外,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还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因此赡养老年人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虽然母亲未对尽抚养责任,存在着过错,但是,这并不能成为不尽自己赡养义务的理由。

3、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必要时被赡养的父母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进行审判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需要赡养的父母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处理赡养纠纷时,应当坚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调解或者判决使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二、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1、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仍有继承权。

2、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只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遗弃、虐待被继承人等行为,才应当被剥夺继承权。未尽赡养义务的,并不在上述范围之内。

在当代的社会对于赡养义务是在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有明确的规定的,这是属于一种法定的义务,任何人都是不能够不履行的,如果存在不履行这种情况的话,对于相关的受害人员来说的话,完全是可以通过诉讼等相关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是属于非常明确的一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