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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离婚怎么处理?

栏目: 婚姻家庭案例 / 发布于: / 人气:2.61W

一、法院强制离婚怎么处理?

法院强制离婚怎么处理?

处理强制离婚,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然后到对方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在法院规定的日期前交纳诉讼费,缴纳完毕诉讼费后,耐心等待法官通知即可。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是第一次起诉或者是第二次起诉,第一次起诉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官都不会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不存在特殊情况,90%以上都会判决离婚。

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离婚方式。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那么需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其中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构查清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会准许登记,并在30天后发离婚证。

二、起诉离婚需要去哪申请?

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强制离婚的决定是由法院作出的,通过起诉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受理之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同意立案判决离婚的,会先进入调解程序,若双方不愿意调解,会开庭审理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