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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规定是什么?

栏目: 婚姻登记 / 发布于: / 人气:9.35K

结婚本身就是一个很美好的事情,是很多人都很向往的仪式,但是我们在生活中月能看到很多骗婚的现象,结婚之后才能发现自己被骗了,这样的婚姻就算在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也是可以撤销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规定是什么?

1、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规定是什么?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亲自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撤销婚姻登记有时效限制吗?

当事人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并且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

3、申请撤销婚姻登记要提交什么材料?

受胁迫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和结婚证;

(2)公安机关出具的解救证明、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受胁迫结婚内容的判决书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4、撤销婚姻登记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销婚姻,一般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1)初审。婚姻登记员查验当事人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核查本登记机关原登记档案。

(2)受理。指导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3)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和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核查,确保相关内容的一致。

(4)报批。婚姻登记员拟写“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5)公告。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将《关于撤销×××与×××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如30日内无异议,则宣告撤销当事人的婚姻登记,同时宣告该婚姻证作废并收回。

5、特殊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撤销婚姻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已被人民法院受理的,应当终止办理。

除受胁迫结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结婚如今是比较困难的事情,因为很多男性在没有很好的家庭状况下很难进行举行婚礼,很多时候女方的要求都是有车有房,如今的屋价高的离谱,根本没有机会去结婚,因此结婚要谨慎,防止被骗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