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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返还彩礼共同生活怎么界定?

栏目: 彩礼 / 发布于: / 人气:1.99W
离婚返还彩礼共同生活怎么界定?
律师解析: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后两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离婚彩礼返还时,夫妻共同生活认定的要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共同的住所;
2、夫妻间的性生活;
3、夫妻共同的精神生活,主要是指基于配偶身份的相互理解和慰籍;
4、夫妻相互扶助的义务;
5、夫妻共同承担的其他家庭义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