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三金不需要还男方。男方以给付女方现金或实物的方式缔结婚约,目的在于最终成就与女方的婚姻,此部分系对女方及女方家属的财产赠与,对该部分男方请求返还时应不予认可。也就是说,婚约成立后,赠予成立,没有法定的理由,不能撤销赠予,也就不能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