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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了离婚彩礼应该退吗

栏目: 彩礼 / 发布于: / 人气:2.02W

结婚三年了离婚彩礼应该退吗

结婚3年离婚彩礼不需要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由此可知,对于结婚3年的,就不符合上诉情形,也就是没有需要退彩礼钱的理由了,就不需要退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