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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管辖法院怎么找?

栏目: 合同效力 / 发布于: / 人气:1.78W

一、合同无效纠纷的管辖法院的确定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管辖法院怎么找?

虽然只是对合同效力的确认,但也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的法律适用

处理确认合同效力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合同法》第3章,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中涉及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部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于问题的解释(二)》第二部分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以及其他特定合同专门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

三、什么是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合同效力是指法律对各方当事人合意的评价。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可能是有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等状态,当事人对合同效力的认识出现分歧时,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确认。

合同有效是指法律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予以肯定评价,可以发生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所预期的法律效果,当事人各方都应受合同约束,承受依据合同约定产生的相关权利义务。依据《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行为符合上述条件,即可认定为有效。

合同无效是指法律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予以否定评价,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所预期的法律效果不能实现,但可能会因此承担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等法定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当事人汀立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认定无效:(1)一方以欺许、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二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只是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并非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当事人可能要依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承担法定权利义务:合同无效,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般来说,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的管辖法院应该在合同的履行地,但是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话,他就应该按照被告所在地的原则进行法院确定。当然,如果在签订合同之初,就约定了合同纠纷时,所要选择的法院的内容,就应该按照约定进行法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