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失效的情况有:1、承诺被撤回;2、迟到的承诺;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遭到要约人反对的,该承诺失去效力。承诺延迟的情况有:1、超过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作出,因而出现了迟延;2、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但由于邮政等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到达要约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