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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虚构事实算诈骗吗

栏目: 合同纠纷 / 发布于: / 人气:1.17W

口头约定能成为合同,口头合同一般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口头虚构事实算诈骗吗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并未对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形式予以说明或限定。

因此,界定合同诈骗罪之合同的形式,可以也必须以相关合同制度的立法为基础。

所以,在合同法实施以后,合同诈骗罪的合同不再仅是书面合同了,还包括口头合同或是其他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