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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

栏目: 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2.62W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即为合同的标的。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470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