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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费用谁来支付?

栏目: 破产清算 / 发布于: / 人气:2.4W

每一家公司的经营都涉及都很多的债权债务,如果公司因为各种问题宣布破产的,成立的破产清算小组就需要对公司的一些费用进行清算和支付,一般情况下对于破产清算费用谁来支付?不清楚的,可以参阅一下我国的破产案件的相关规定,里面对于破产清算的费用以及破产清算费用的支付方都有详细的规定。

破产清算费用谁来支付?

一、破产清算费用包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十八条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分配所需要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受理费;

(3)债权人会议费用;

(4)催收债务所需费用;

(5)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二、破产清算费用的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可以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预收案件受理费。破产宣告前发生的经人民法院认可的必要支出,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如系债权人申请破产的,由债权人支付。

第九十条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医疗费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第九十一条破产费用可随时支付,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人民法院根据清算组的申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86年12月2日) 第三十四条下列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

三、下列破产费用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

根据我国破产案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破产清算的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受理相关费用以及管理的相关费用等等,而破产清算费用谁来支付?破产清算的费用可以在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可以在债务人的财产中拨付支付,或者是债权人支付,如果公司破产的财产无法不足支付破产清算的相关费用的,法院就把进行破产程序终结的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