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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退出需要什么手续?

栏目: 公司经营纠纷 / 发布于: / 人气:4.13K

一、股东退出需要什么手续

股东退出需要什么手续?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不同退出方式所需的手续不同。

1、转让退出的,需要股东会决议(过半数股东同意)、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2、收购退出的,需要股东会决议(三分之二股东同意)、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股东退出股份的方式

1、股权转让

应该说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公司法规定,公司其他股东如果不同意转让给别人,就需要自己购买,所以,只要有人肯作为受让方,股权转让在法律上就没有障碍。

2、公司减资

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也就是说,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这种方式的好处是:不需要另行筹集股权的购买款,但是前提是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以及配合,因为,公司减资至少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同时,公司减资的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公告与债权人协商债务偿还或担保事宜等等,周期也比较长。所以比较适合于公司其他股东配合而且公司自身没有或没有较多债务的情形。

3、要求公司回购

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满足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股东不可以随意的退出公司,需要办理相应的股权转让手续转让自己的股权才可以。当事人可以向其他股东或者向外人出售公司股份,也可以申请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但是不能擅自撤资,这种行为构成了抽逃出资罪,是会被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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